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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君相之职疏 南宋 · 牟子才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三、《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二、《宋代蜀文辑存》卷八七
臣待罪蓬山,轮当转对,谨抒短见,少效朴忠。
臣闻治天下之繁者必以至简,制天下之动者必以至静。
四海之广,万民之众,属而治之者,君与相而已。
必欲事事亲之,力亦不足矣。
故选择忠贤以为辅相,而不分其权者,人主之职也。
荐进人才,布满中外,而不侵其官者,宰相之职也。
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
既得舜、禹、皋陶矣,所谓庶政百度,则命九官咨二十有二人分任之,未尝裁之以独见也。
故赓歌之末,专以元首丛脞为戒。
盖君道无为,才侵臣职,便为丛脞。
此起喜之后,继之以丛脞之言,可谓得人君之体矣。
后世不知人君之体固自如此,有所谓独运万几之说,以为不如是,则权势下移,太阿倒植,权非人主所得操矣。
不思得宰相以进退百官,即吾之进退百官也。
宰相以折冲禦侮,即吾之折冲禦侮也。
宰相以综理政事,即吾之综理政事也。
使宰相得人,足以任事,则万几理而君不劳。
君不劳,则从容暇逸,思其关宗社之大者,而所见高矣。
不知出此,牵联爱欲之根,纷纠事为之末,谓智力足以控制海宇,无所事乎道德也,而智力有时而不能运;
谓权利足以奔走群众,无所事乎诚信也,而权利有时而不可驱;
谓材能足以兴起事功,无所事乎经术也,而材能有时而不足恃。
是独运万几之说,非人君之所当事也。
昔冉有退朝,孔子问其何晏,对曰:「有政」。
孔子曰:「其事也。
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说者讥冉有以事为政,又以明大夫之职,当与政不与事也。
夫为大臣,而以庶事必躬亲而行之,则于大政必有偏而不起之处矣。
太宗谓房杜以广求贤人、随才授任为宰相之职,而词讼细务,则以为当属之左右丞
陈平对文帝以佐天子理阴阳为宰相之事,而狱讼钱谷,则以为当问廷尉内史
宰相之体不可轻也。
后世不知宰相之职固自如此,有所谓下行有司之说,以为不如是则事功不举,精采不扬,政非宰相所宜为矣。
不思中书之属曰舍人,门下之属曰给事尚书之属曰尚书侍郎二十四司莫非事也。
使三省之属各得其人,则庶事理而相不劳。
相不劳,则雍门閒暇,思其关国体之大者而所见远矣。
不知出此,而蹇浅之是图,琐碎之是务,谓精神可以牢笼庶务,无所事乎简要也,而精神有时而不能运;
谓智力可以灼知众事,无所事乎仁义也,而智力有时而不能周;
谓权数足以驾驭群情,无所事乎大也,而权数有时而不能久。
是下行有司之说,非宰相者之所屑为也。
恭惟陛下天资高明,识见超卓,阅历久而见理益明,更张屡而数事浸熟,侈然有高天下之心,遂谓天下之事有不足为。
于是运其独断,凡琐微繁细,悉经省览,酬酢区画,日不暇给,以遂成其独运之偏。
陛下之意,不过曰曩恩旧之相迭操政柄,吾不得行其志。
今恩旧歇矣,牵掣亡矣,吾亦欲有所为,以纾积年之愤。
自是心一起,而陛下独运万几之政盖已十之五六矣。
宗亲之除授,姻娅之藩屏,外亲之特命,虽邸第祈求,有非圣心之得已者,而处分实出于陛下,如废法何?
天庭之进状,台府之两造,市井之琐事,虽左右经营,有非圣心之所乐者,而裁制实出于陛下,如挠政何?
其他如御笔频烦,宣政末年之弊事也,而貂使往来,施行急遽,陛下不以为惮。
章疏节贴,绍兴权臣之妄作也,而词旨峻严,覆护弥切,陛下不以为非。
甚至论文体士气之卑,而阴沮敢言之气;
御药仆奴之鬨,而显逐台察之臣;
放还朋嵩罔上之党,而轻启奸邪复出之机;
阔略赂垓媒进之夫,而增长附丽匪人之恶。
国家机括所在,无出于此数事,而陛下不以掣肘外庭为疑。
臣恐行之不已,汉世意轻丞相之讥、唐家兼行将相之失复见于今日,岂不开私谒之门,启捷出之径乎?
此独运万几之说在今日不可不察也。
一相爰立,事权浸专,阅世多而识虑益深,藏用久而制事悉晓。
于是总而归之于一己,凡两省属官之所掌,悉属剸裁;
六曹诸案之所行,总归割决,以遂成其下行有司之失。
大臣之意不过曰赂相浊乱,贪焰烁天,奸尹贪婪,聚敛成市,诸事未免轇轕。
今棋局转矣,化弦更矣,亦欲覈究其颠末,以解积年之疑。
自是心一起,而大臣下行有司之事已十之八九矣。
绳愆纠缪,以辅君德,此格非之大者,而捍格不行;
扶植纪纲,以守法度,此体国之大者,而龃龉莫遂。
簿书之出入,钱谷之盈亏,期会之应报,此何等琐屑,而以污丞相之听耶?
旌忠邪以昭公道,此知人之大者,而意向未白;
振拔抑屈,以回君心,此达贤之大者,而嗜好未真。
部阙之注援,衢道之通塞,士民之斗殴,此何等烦碎,而以污丞相之听耶?
其他如李沆报罢中外所陈利害,以明意向;
王旦称东南民力竭矣,朝廷榷利至矣,以规使者
韩琦以头子勾任守忠立庭下,数其过以惩反覆,皆未能有所施行。
而常程奏禀,熟事勘当,的例指定,则上下往复,酬应不怠。
近者累月,远者一二年,未免迂回,而宰相不以亏损大体为疑。
甚至分限考核,逆疑六曹之为欺;
剖破拘挛,下行京兆之琐事。
国家猥琐之务,无出于此数者,而宰相悉行之。
臣恐行之不已,曹参避堂舍盖之规,丙吉当春牛喘之问未暇衡虑也,岂不夺大小之伦,汩中书之务乎?
此下行有司之说在今日不可不戒也。
或曰汉宣帝总核名实,而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未尝不独运也。
为人君不核名实,不揽威权,则失所以为君之道。
臣应之曰,天下至大也,万几至繁也。
以简御繁,犹惧不暨,区区焉屈至尊之势,以代臣下之劳,则力耗心疲,不免有衡石量书之诮。
屑屑焉留意于无益之虚文,不急之细务,则先后舛逆而听其所为也。
给舍以绳其失于未出命之先,有台谏以救其失于已施行之后,彼此夹持,庶几不至于失败也。
仁宗尝曰:「天下事不欲自朕出,不若付之大臣,公议行之。
行之不当,则台谏得而纠之。
近习或有干事,则听大臣执奏」。
此可为君天下者之良规也。
以简御繁,其有大于此者乎?
或曰诸葛亮为相,自二十罚以上,未尝不躬揽其事。
为大臣而不亲政事,则失所以为臣之道矣。
臣应之曰,宰相自有体,群臣各有职。
以逸待劳,尚犹弗济,若劳思毕知于簿书期会之间,以为称职,疲精竭神于钱谷狱讼之事,以为得体,则六曹旷职而中书烦劳,两省偷安而大臣多事。
臣非谓直付之两省六曹而听其所为也,上有法守之可遵,下有台谏之伺察,内外相,庶几其无阙失也。
绍兴初胡安国建言:「请自今以往宜令庶事并决于六曹,仍命六曹官长皆得专达。
并如元祐大臣所请,自非事关大体,更不咨白,则宰相之事简」。
此可为相天下者之良法也。
以逸待劳,其有大于此乎?
呜呼!
领挈而裘自整,纲举而目自张。
臣愿陛下专责宰相,以进退贤否,为官择人,分布庶位,使各得其当为己任。
至于薄物细故,则勿复问。
如是则元首股肱上下喜起,人君之体尊,朝廷之事举,而关宗社之大者可以次第举行矣。
审于音者聋于官,明于小者暗于大。
臣愿宰相谨柬六曹长贰,精择三省属寮,裁决庶务,使大小各就条理为己任。
至于常行细事,勿复留神。
夫如是,则道揆法守不相夺伦,中书之务清,百司之事治,而关国体之大者可以渐次施行矣。
虽然,抑又有说。
敬者立心之本,公者立事之基。
人主以一心立于事物交来之地,若非一主于敬,则理欲之界限不明,而天与人之辨或鹘突于方寸之中;
义利之疆畔不严,而公与私之别几于汩没于事为之际。
故臣于囊封之末,复谆谆于此者,欲以奉盈之说望陛下也。
诚使察其端于暗室屋漏之际,而持之以不欺;
定其见于深渊薄冰之时,而守之以无妄,克一私焉,必剪绝其根源;
制一欲焉,必莹彻其表里,举天下皆付于公听并观之馀,岂不能新美其德乎?
《表记》曰:「君子庄敬日彊,安肆日偷」。
敢诵此为陛下献。
大臣以一身立于众弊筑底之,若非一本于公,则私意缭绕,安能济大事于世变纷扰之
阴浊横流,安能集大功于人情睥睨之际?
故臣于奏对之终,复拳拳于此者,欲以持衡之说望一相也。
诚使公其见于立政造事之冲,而守之以无私;
其心于处己接物之际,而行之以无事;
发一言焉,必以谨守法度为说;
制一行焉,必以裁抑侥倖为要。
举天下皆付之于清明公正之中,岂不能光明相业乎?
《周官》曰:「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敢诵此以为相臣劝。
惟君相实图利之。
懿节皇后谥册文绍兴十二年六月 北宋 · 王次翁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六、《中兴礼书》卷二七八
皇帝若曰:内外正者天地之大义,教化明者风俗之大原。
其生也荣,必严名号以崇之;
其死也哀,必显声称以褒之。
斯万世不易之礼,而百王共守之规。
虽在艰难,敢违典故!
大行皇后邢氏,温良之性,谨淑之姿,诞降华宗,作嫔朱邸。
有《葛覃》之恭俭,有《卷耳》之忧勤,有《关雎》进贤之心,有《兔罝》好德之化。
洽之阳、渭之涘,显为阀阅之光;
沼之沚、涧之滨,虔恭祭祀之职。
固可以母仪四海,而妇承九祧矣。
褕狄未施,翟车从狩。
髣髴玉衣之瑞,注想平生;
契阔金屋之恩,未谐素志。
载惟菲德,嗣守丕基。
汉宣求剑之情,每怀旧念;
然《周雅》造舟之咏,尚阻新仪。
此所以寤寐展转,望吾良佐而不能忘也。
兹者大邦修好,和议告成,庶迎騩驭之还,安飨椒房之奉。
主张阴教,似续徽音。
涂山,如沩汭,如嫄如姒,如娀如莘。
于以厚人伦,于以固邦本,以示天地之大义,以恢风俗之大原,岂特耀一时而荣九嫔哉!
天固难谌,事靡前料。
彫面鹥总,方俟南归;
疏璧驵圭,遽惊北讣。
闻问失措,茹痛何言。
朕孝于事亲,欲同侍慈宁之温凊;
尔超然遗世,乃遽追显肃仙游
象服具存,音容永閟。
六宫子慕,难忘逮下之仁;
四德星昭,可复饰终之典。
今遣太傅秦桧谥曰懿节皇后
精爽不昧,肸蚃可凭。
风闭长秋,犹想当时之辅佐;
芳流彤管,永赠奕世之光华。
呜呼哀哉!
濮安懿王称号乞依两制所议第三状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七、《范忠宣公奏议》卷上、《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七
臣近曾累上封章,乞早依两制所议,加濮王封爵、典礼,以安中外之心,未蒙圣慈开允。
盖以臣愚见,两制所议,已合至公。
今若尚更迟留,不惟濮王追崇之典有阙,亦恐增长观望希合之意,导惑圣听,亏损大猷。
臣不敢远引古义,止以汉事言之。
宣帝因霍氏所立,又是昭帝旁孙,昭穆之间,自当有考,尚以其有为人后之议,终为魏昭所非。
况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事体与宣帝全然不同,难仿而行,理亦明甚。
以近臣各有董宏不正之言,将致圣明之朝,亦有哀帝之失。
故臣虽微贱,宁不为陛下惜之?
陛下若以臣言为可采,即望更令两府大臣及未曾经议两制臣僚同定,奏闻施行;
若以臣言为妄谬,不足取听,则乞下臣前奏付有司议罪,重行贬责,亦使臣引罪知非,虽死无恨。
臣无任爱君激切之至。
奏论濮王称亲未当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七、《范忠宣公奏议》卷上、《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七
臣伏闻手诏节文:称亲之礼,谨遵慈训;
追崇之典,岂易克当。
固已见陛下守义徇公,慎重之至也。
然称亲之礼,殊未为安,群口纷纷,不胜嗟愤。
臣等窃议皇太后手书称亲之意,盖用汉宣故事,欲行于今,乃与中书、门下元建皇考之议,大体相依。
此不免为两统、二父之失,所以议者喧然,皆谓母后手书,非出慈寿之本意,皆建议之臣眩惑交构,成就其谋,欲自掩其恶,而杜塞言者之口也。
臣观陛下继明之始,与汉宣故事不同。
宣帝之时,尚为有司所奏:为人后者为之子。
请谨视孝昭所为,未有却令大宗正统之母,追称小宗所生为亲也。
错乱礼法,失其本意。
若欲以濮王为亲,则襄国已降,自当为母,于皇太后岂得安哉?
恭惟陛下亲受仁宗诏命,而为之子,故先帝遗诏,诞告万方,谓陛下为皇子
皇帝位,四夷诸夏,莫不共闻。
今乃复称濮王为亲,则先帝治命之诏不行,而陛下继体之义不一。
太后与政府大臣,并受先帝顾托,言犹在耳,永昭陵土未乾,止因一二近臣之谋,遂忘而弗顾,陷两宫于有过之地,使四方夷狄惑先帝之遗诏,疑陛下之过举,移讴歌欣戴之心,为忠愤不正之气,可不痛哉!
万一黠虏、奸民有以先帝遗诏为问,则执政之臣,其将何辞以对?
然则称亲之礼,岂宜轻用?
臣等待罪于家,屡蒙诏旨,促令供职,而踧踖未敢承命者,以此之故也。
若必使臣等就职,则当合班廷争,以救朝廷之失。
虽陛下容纳直言,为天下所闻;
而臣等不能早悟明主之罪,益深益重矣,岂可复居言路,预耳目之臣哉!
臣等之心,有死无二。
伏望陛下留神听纳,天下幸甚。
内侍省监楚国公仇士良神道碑 唐 · 郑薰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九十
运巨壑者。必资帆楫之便。
以鼓其波涛。筑广厦者。
必坚柱石之材。以完其结构。
故明王圣帝。立国保家。
莫不求竭忠宣力之臣。配帆楫柱石之用。
懋崇基业。宏济艰难。
百代通规。千载相遇。
孰称全德。其故开府仪同三司内侍监致仕楚国仇公乎。
公讳士良字匡美
海丰兴宁人也。宋大夫牧。
以忠烈正直书于春秋。公实其裔焉。
其后香以文雅仕于东汉。儒以议论贵乎北燕
蝉联圭冕。晖映简册。
代著奇节。率多令人。
史编家谱。一二详焉。
显公之曾祖考皇朝正议大夫内给事赐绯鱼袋讳上客府君。忠昭事任。
绩懋声猷。躬行正途。
克嗣先业。烈祖皇朝议大夫内常侍赐紫金鱼袋讳奉诠府君
名以才彰。功由道著。
王氏教让。羲之巳行。
于公高门定国方大。
皇考讳文晟府君。精持贞廉。
高挹尘俗。位以命屈。
庆因善馀。厥惟楚公
克振勋德。追赠特进左监门卫将军
赐紫金鱼袋。申公之诚孝也。
公年未弱冠。入仕东朝
是时宪宗皇帝主器承华。体元储两
亲奉再饭。共欢九龄。
助澄少海之澜。更阐前星之耀。
永贞十年授掖庭局宫教博士。赐绯鱼袋。
元和初以旧恩本固。新渥弥隆。
既颁侍从之勤。首举宠迁之命。
宣徽供奉官赐紫金鱼袋。
检身极敬。奉辇施劳。
励自牧于撝谦。表无私于应对。
闰六月朝散大夫内侍省内给事宣徽供奉官如故。
材力彰于省局。周旋美于禁闱。
骤议甄升。更加命秩。
冬十月内常侍。馀如故。
未周星纪。三历显途。
既洽讴谣。且明恩泽。
虞卿再见。为赵上卿
荀爽九旬。登汉三事。
允膺时议。彼或多惭。
三年以本官充内外五坊使。寻或迁宣徽供奉官
发彼五豝。辅驺虞之仁化
殪此大兕。咏吉日于蒐。
外抚之暴横自消。中野之井闾知感。
十年大中大夫内侍省内常侍。寻以本官充平卢军监军使
全齐旧壤。继代邀恩。
甲兵盛充。贡赋不入。
公闻其叛涣。谕以忠贞。
爰革非心。几至效顺。
明年诏徵。又以内侍依前宣徽供奉官
吴寇据淮。天兵在野。
逗遛不进。沮败为忧。
使臣往谕中旨。遂命公以本官及职充淮西行营宣慰使
至则大布皇泽。益励军威。
四远瞻风。万夫振气。
而又尽得机要。既还奏闻。
竟至成功。期为显效。
十五年云麾将军右监门卫将军。充内外五坊使
仍赐上柱国。又进封南安县开国男
食邑三百户。驱兽而无害五谷。
充庖而有事三田。蕙圃兰塘。
落飞驻走。助开三面之网。
勤施一目之罗。鄙长杨之大誇胡人。
笑上林之务矜楚使。条令既肃。
巡游尽欢。其冬复加冠军大将军
长庆初五坊使。以本县进封开国子
寻进侯爵。食邑一千户。
宣徽供奉官皆如故。二年凤翔监军使
进封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
亶父旧疆。缪公遗政。
郡邑则武安留守扶风则马谟擅名。
杂于版屋之郊。号为难治之俗
公揽辔即路。下车抚戎。
三军畏威。百姓怀惠。
宝历二年徵。复为宣徽供奉。
以本爵进封郡食邑二千户
寻除鄂岳监军使。傍连荆楚
南接湖湘。闾阎皆土著之安。
货贝有山积之富。兵不坚利。
人皆惰游。公深赞训齐。
同为勖勉。知方有勇。
自我而能。太和元年入为宣徽供奉官
转内坊典内侍省。秩清事简。
优逸自娱。莫展长才。
郁于偫论。俄拜右神策军副使
公于是端肃以贰戎政。廉让以播军声。
屏卫益严。暴悍知禁。
二年擢为右领军卫将军内外五坊使。讲事一时。
农不易陇。选徒百队。
人不告劳。鲜扁而布青林。
行事而无遗兖。貙貗古法。
蒐狝新规。指顾之间。
莫非尽善。六年真拜内侍省事
馀如故。明年转大盈库。
领染坊。依前知省事
恩泽浃于寰瀛。宠赐周于藩服。
绮罗万段。锦绣千筐。
每极珍华。曾无滥恶。
又元黄朱紫。染彩文章。
靡不精鲜。悉中程度。
以赏能陟于飞龙使。本官并仍旧。
御闲二六。天骥三千。
异骨峰生。深沟血溢。
亲习尽驰驱之妙。偫分多驵骏之奇。
刍秣尤精。稿秸常羡。
九年五月左神策军中尉左街功德使将军省事如故。
练达戎机。总亲护禁。
典理爪牙之卫。左右心膂之师。
宽不丧威。简不旷务。
气励熊罴之勇。手持虎豹之韬。
恩由忠深。士以诚感。
张孺骖乘。孝宣乃安。
赵喜宿卫显宗加厚。
左骁卫将军。馀如故。
既而郑注挺妖。李训附会。
列奏伪瑞。固邀銮舆。
图害腹心。渐逞奸毒。
公先机立断。禁旅遽齐。
坐遏凶渠。保护帝辇。
指名魁首。俄顷追擒。
其馀躁竞进取之徒。枝连叶著之党。
或志谐狂计。罔自正身。
或迹比顽童。居然就祸。
莫不尽苞恢网。同抵国章。
由是宗社乂宁。中外协睦。
非夫忠谋天假。广业神通。
其孰能如此乎。及于庙堂议功。
公在第一。优诏加特进本卫上将军
中尉省事如故。位轻于德。
赏不配勋。难许冲谦。
终升峻级。寻迁骠骑大将军
开成五年开府仪同三司卫上将军封楚国公
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三百户
颁恩常例。非私受也。
会昌元年又加食实封二百户。寻擢为观军容使
兼统左右三军。奖旧常仪
昭异渥也。公每念祸伏福中。
禄为身累。将持盈满。
莫过退休。三年
以寒暑内侵。针凿罕效。
因求散秩。用遂素怀。
乃除内侍监将军省事如故。
寻又连表陈让。固辞恩荣。
优诏以本官致仕。其年六月二十三日
薨于广化里之私第。享年六十有三。
呜呼。身随运往。
名寄勋留。一代推雄。
九原表杰。天子悼之。
罢朝两日。赠扬州大都督
公弱冠以辨智取位。强仕以干蛊居官。
及莅大政。以机略致勋劳。
臻于贵寿。以恬退保终始。
事在简册。爵极天人。
出入七朝。显扬三纪。
秩以功艺进。道由忠直彰。
击鞠广场。则驰先百马。
弯弧迥野。则飞落双雕。
故得侍娱游则三领五坊。承顾问则八加供奉。
元和中卢从史上党兵劲。
阴结叛臣。宪宗皇帝护军中尉吐突公统戎专征。
密勿神算。诱至幕下
缚送阙庭。是时公适在军。
助成丕绩。其或扬镳宣命。
电扫雷惊。每播深恩。
亲当横阵。两河平殄。
颇预其功。虽不自矜。
实传众口。而多材多艺。
强记博闻。举策画若应神明。
簿书无逃心目。而又精鉴。
冠绝当时。门馆宾僚
荐延功行。必求明德。
用辅圣朝。则有秉忠正之心。
匡赞之任。才表正佐。
出为国桢。康济偫生。
辉华四海者矣。然后知卫将军七击匈奴
封侯九国。崔骠骑六征绝塞。
列将八人。特美高勋。
岂膺贤弼。以今方古。
我德为优。以四年正月二十三日
归葬于万年县宁安乡凤栖原社季村。夫人安定胡氏祔焉。
礼也。夫人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子宾客御史大夫户部尚书承恩之女。
性德天才。标冠族。
叶组紃之懿范。彰图史之贞规
法度所以正家。柔闲所以遵道。
洎祥开凤兆。德协鹊巢。
芳徽溢于闺闱。令则洽于姻族。
以公勋位峻重。累封至鲁国夫人
壬戌岁先公而殁。有男五人。
宣徽使银青光禄大夫内侍省内给事赐紫金鱼袋曰从广。次光禄大夫检校散骑常侍持节曹州诸军事曹州刺史御史中丞上柱国南安县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曰亢宗
閤门使朝散大夫内侍省内府局丞赐绯鱼袋曰从源。次邠宁监军使中散大夫内侍省内侍局丞赐绯鱼袋曰从渭。
幼曰从潩。皆禀过庭。
早通诗礼。承恩入仕。
共效忠勤。为明庭之羽翰。
作私室之符瑞。不忘素业。
自致青云。宜乎懿德有后。
信不诬矣。大中纪号五年
克平四裔。东南款化。
西北开疆。三耀舒光。
八纮无事。皇帝念功轸虑。
录旧申恩。惟楚公永贞时祖宫有翼戴之劳。
元和时宣徽有委遇之渥。今则已悲封树。
未刻松铭。乃命举其殊庸。
勒在贞石。用传不朽。
昭示将来。特诏词臣
俾其撰述。臣薰恐惶直叙。
不敢虚美。谨为铭曰。
仇氏之先。本宋大夫
就义轻死。名昭册书。
厥后闻人。汉香燕儒。
乃生楚公。前修不渝(其一)
焯焯楚公俊乂迈德。
克抱才器。必循典则。
天资忠孝。神助正直。
高揭勋名。几摧奸慝(其二)
从史负力。潜通镇郊。
上将授诏。缚归天朝。
楚公佐成。众不敢摇。
东国大定。尘氛自消(其三)
蔡寇不庭。诛行原野。
偫校伤败。师无进者。
楚公衔命。汗血波泻。
貔貅鼓气。城垒连下(其四)
注训勃戾。妖淩北宫
和銮在御。狂祲来冲。
楚公奋臂。甲士趋风。
克歼渠孽。乃建殊庸(其五)
五坊三居。公畋有节。
宣徽八人。密议攸竭。
再监戎阃。将校感悦。
一牧郊垌。骅骝夐绝(其六)
佐佑帝室。手提禁师。
士伍胥附。皇心勿疑。
持满先戒。居高不危
悬车告谢。彭薛肩随(其七)
骇起截飙。哀缠逝水。
空留洪烈。永载青史。
精爽何之。壮猷已矣。
京兆开阡。寿堂在此(其八)
仕承泰运。殁偶昌期。
徽音不泯。令嗣衔悲。
圣念既勤。爰斲丰碑。
事功难究。有腼色丝(其九)
川常不移。已列。
元室虽闭。清风靡歇。
作皇代之英臣。期终古兮无绝(其十)
送史县尹朝京序1284年 宋末元初 · 谢枋得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七、《叠山集》卷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建阳号难治,秋苗不满九千石,站户不征输者过半,养新军馀五百人,邮卒不与焉。
邑当广南江浙诸道之要会,省官御史、宣慰、按察多行部,邻郡守贰多假途,驿使将宸命来往,烦廪庖者无虚日。
令尹迎必数十里外,遇霖霪积潦,瞻马首倏至,跪拜泥淖马粪中,移时不敢兴,马上人命之退则退。
客就馆,用大牲,小则刲羊刺豕,折俎充庭,号曰献茶饭
令拱手立堂下,三跪进酒上食。
客露顶趺坐,必醉饱,喜动颜色,无不满。
上马去,送必数里外而归。
令尹对妻子举酒相贺曰:「吾知免矣」!
子事父、臣事君不如是,其严甚于皂隶之奉主人翁也,为令尹者劳矣哉!
中原将家子史尹宰邑三年,以宽平和易为政,不求赫赫名。
民安之,但见其可狎,不见其可畏。
余隐者耳,不闻理乱,初不知史君何如人也。
癸未十月政和民不靖,流毒千里,平民无辜而死者几万人。
史君得龚遂汉宣帝遗意,人以为贼盗,吾以为赤子,人方治乱丝而棼之,吾乃治乱绳而解之,不杀一人而定。
会大赦,闽浙更生者何止百万,赦未至而冤死者亦多矣。
史称活千人者子孙有封,史君之后其昌乎!
既受代,僦庐托妻子于此邑,亦以士民依依,不忍相舍也。
京师吏部,求禄以养母,朋友载酒崇肉而饯之者五十人。
前期,各赋诗。
余闻而出山谒之,一见如旧识,因道前朝四十年遗事,宰相之仁鄙,将帅之知愚,军民之苦乐,兵财之多寡,士大夫人品之高下。
史君无问不知,如响斯答,如养叔之射叶,矢必中的;
庖丁之解牛,刀必中窾;
伛偻丈夫之承蜩,累丸愈多而愈不失其锱铢。
听之者心快神畅,可喜可敬,可愤可泣,始知东南科举士误天下苍生者百年,曾不如中原将家子不习时文者可与谈天下事。
今人以作邑为劳,宜乎史君但见其逸也。
余老且病矣,只欠一死,回思少年遇知己,如忠斋刘公、敬斋谢公,石赵公、则堂家公、实堂吴公、泉石青阳公,皆待以国士,期以远业。
入仕二十一年,居官仅八月,宰相荐拔者十一人,皆议论不合,绝意浮世事,退而尚友安期生梅子真为穹壤间无用之物。
予之负知己多矣。
不知诸老先生存者几人,子游中原,过齐、鲁、燕、赵,当历历为予问之。
朱希真云:「早年京洛前辈,晚景江湖无故人。
难与儿童谈旧事,夜攀庭树数星辰」。
予每诵此诗,未始不临风洒泪也。
安得明敏卓荦之才如史君者,日罄欬吾侧哉!
朋友谓予旧有能诗声,当以诗为赠。
余方读礼,言且不成文,岂能写衢童壤老之真情乎?
有扬觯者曰:「不载酒崇肉,又不赋诗者罚」。
余乃自罚,为《建阳士大夫饯令尹史君诗序》。
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序论 其一 治体论 宋 · 吕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一
古今论治者,不过曰宽与严而已。
然宽非纵弛之谓也,而世之尚宽者则流于纵弛;
严非惨刻之谓也,而世之尚严者则流于惨刻。
反是则曰宽当施之所当宽之地,严当施之所当严之人。
遂以为自古之所以得天下者,曰民心也,军心也,士大夫之心也,是宽之所当施也。
自古之所以为天下患者,曰外戚也,宦官也,藩镇也,权臣也,是严之所当用也。
东周之宽能施于强暴之诸侯,而不能及于匪风下泉之民。
秦人之严能施于闾左之戍卒,而不能正鹿马奸谄之辈。
宣帝之严能施于赵、盖、韩、杨,而不能施于许、史之徒。
元帝之宽能用于弘恭、石显,而不能用于堪、猛、望之之类。
是皆宽于其非所当宽,而严于其非所当严也。
其说似矣,而不知外戚宦官强臣藩镇固当律之以严,而军民士大夫之心亦岂徒宽者所能系属哉?
盖宽者,仁意浃洽之谓;
严者,纪纲整肃之谓。
仁意之与纪纲,二者并行而不相离,则不待立宽严之的,而治体固已定矣。
圣人之治天下,固以仁意为本,而其施之于政,则必有纪纲法制,截然而不可犯。
然后吾之所谓仁意者,得以随事及人,而无颓敝不举之处。
人之蒙惠于我者,亦得以广博周遍,而无间隔欺蔽之患,此孟子言一天下之道,在于不嗜杀人,而至于言仁政,则又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其意正谓此也。
我朝治体之所以远过汉唐者,盖其仁意常浑然于纪纲整肃之中,而纪纲常粲然于仁意流行之地。
其待外戚也,未尝少恩,然在内不得预政,在外不得为真刺史,则无吕、霍、上官之祸。
其于宦官也,未尝滥杀,然内侍官不过留后,虽有功不除宣徽,则无易牙专恣之祸。
易置节度于杯酒宴笑之间,而籍诸道之一兵一财,无不归于京师,则无山东河北之忧。
置参贰以分中书之权,而又置台谏以察政府之奸,则无操、懿、莽、温之变。
是其纪纲固严于其所当严之地矣。
然至于系属军民士大夫之心者,亦未尝无纪纲以行其仁意也。
一赋不妄加,一役不妄兴,一刑不滥及,一遇水旱,或发仓廪,或出内库而不吝,固所以结民心也。
然窃盗者有禁,告讦者有禁,豪猾者有禁,其治民之纪纲为何如?
骁勇者升其籍,有功者峻其爵,老弱者亦处以剩员,每遇一郊,降一赦,则与之金帛而不吝,固所以结军心也。
然一汰而数万人,一戮而百馀卒。
士卒之犯将校者有禁,将帅之尅士卒者有禁,其御军之纪纲为何如?
取士至于及累举,举官至于及内亲,任子至于异姓,拜近臣必择良日,退大臣则曰均劳逸,固所以结士大夫之心也。
然礼部有覆试,斋郎有定员,百官非有劳不迁,赃吏虽有赦不原,其所以严士大夫之纪纲又何如?
我祖宗岂不知军民士大夫之心,乃吾国家之命脉,不可一日失者,而顾律之以纪纲之严,何哉?
盖使盗贼杀伤之法不严,则是仁于凶悍之徒,而民之冤抑不得伸者,不被其仁。
告讦豪横之法不严,则是仁于奸宄之徒,而民之资弱失职者,不被其仁。
茶盐榷酤之法不严,则是仁于趋利之徒,而民之终岁勤动者,不被其仁。
是虽日下减租之诏,月颁恤刑之令,无益也。
使阶级赏罚之法不严,则是仁于骄惰之卒,而将校之用命有功者,不被其仁。
拣汰蒐阅之法不严,则是仁于羸弱之徒,而兵之勇敢精锐者,不被其仁。
尅剥私役之法不严,则是仁于奸贪之将,而士卒之困悴无聊者,不被其仁。
是虽日有赐、月有给、岁有赏,无益也。
使学校贡举之法不严,则是仁于侥冒之徒,而士之有行有艺者,不被其仁。
铨选荐举之法不严,则是仁于膏粱之子弟,而寒士之进身无路者,不被其仁。
赃墨之法不严,则是仁于贪污之吏,而人之苦于繁刑重赋者,不被其仁。
是虽高爵以诱之,厚禄以饵之,无益也。
无仁意则纪纲固无所本而立,无纪纲则仁意无所辅而行。
今世之天下,所以被其仁者少,而不被其仁者多,仁之所及者小,而仁之所不及者大,正以无纪纲以达其仁意,而往往归咎于仁之不足以为政,祖宗立国之意有弊,此正安石之徒所以得容其喙也。
世之论者曰:我朝自建隆至于淳化至道之间,则治体类于严。
景德至于嘉祐治平之际,则治体类于宽。
故熙宁专欲法太祖之严,而深惩仁祖之宽。
岂知太祖之所谓严者,纪纲整肃,而仁意未尝不流行于其间。
仁祖之所谓宽者,仁意浃洽,而纪纲亦未尝有所更变。
特以国家承平百年之久,则人情玩弛,吏习因循,其间纪纲固有废而不举之处。
譬之室焉,岁月既深,旁风上雨,则不能无一木之朽,一墙之倾,一瓦之毁。
工师者不过杜其隙,补其漏,加葺治之功而已。
奈何熙宁大臣不以振起为心,而以更变为心,以少许之阙漏,而乃并与四围堂宇而撤之。
不惟坏祖宗之纪纲,而忠厚立国之意并失之矣。
章子厚则因荆公之所未为者而为之,蔡京则因子厚之所未甚者而甚之,民其敌也,士其雠也,宽恩滥及于貂珰,而峻法反加于善类。
高俅、童贯之徒,妄加节钺,而元祐元符之党,不使容身于天地之间。
是其宽失之纵弛,严失之惨刻,而又颠倒错谬,施之于非所当施之地矣。
尝因是而考我朝立国之本末,盖自李文靖抑四方言利害之奏,所以积而为庆历嘉祐之缓势。
范文正天章阁一疏不尽行,所以激而为熙宁之急政。
吾观范文正之于庆历,亦犹王安石之于熙宁也。
十事之奏,实庆历三年九月也,始于明黜陟,终于重命令,当时之言稍稍见用,明黜陟之法,则以十月壬戌行,择官长之法,以癸未行,均公田之法,以十二月壬戌行,贡举之法,以明年三月行,减繇役之法,以明年五月行,其馀厚农桑、覃恩信、重命令,皆悉用其说,或著为令。
行之未及一年,而陈执中之徒已不悦矣。
呜呼,使庆历之法尽行,则熙、丰、元祐之法不变;
使仲淹之言得用,则安石之口可塞。
仲淹之志不尽行于庆历,安石之学乃尽用于熙、丰。
神宗锐然有志,不遇范仲淹,而遇王安石,世道升降之会,治体得失之几,于是乎决矣。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奏立皇曾孙 西汉 · 杨敞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二
《礼》曰「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
太宗无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
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武帝时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躬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庙,子万姓。
臣昧死以闻(《汉书·霍光传》:光复与丞相敞等上书,皇太后诏曰「可」。)
病笃上宣帝书谢恩 西汉 · 霍光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七
愿分国邑三千户,以封兄孙奉车都尉山为列侯,奉兄票骑将军去病(《汉书·霍光传》)
上书请复丙吉后爵邑 西汉 · 士伍尊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九
臣少时为郡邸小吏,窃见孝宣皇帝皇曾孙在郡邸狱。
是时治狱使者丙吉皇曾孙遭离无辜,仁心感动,涕泣凄恻,选择复作胡组养视皇孙,吉常从。
臣尊日再侍卧庭上。
后遭条狱之诏,扡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既遭大赦,谓守丞谁如,皇孙不当在官,使谁如移书京兆尹,遣与胡组俱送京兆尹,不受,复还。
及组日满当去,皇孙思慕,以私钱顾组,令留与郭征卿并养数月,乃遣组去。
后少内啬夫曰:「食皇孙亡诏令」。
得食米肉,月月以给皇孙
即时病,辄使臣尊朝夕请问皇孙,视省席蓐燥湿
候伺组、征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孙敖荡,数奏甘毳食物。
所以拥全神灵,成育圣躬,功德已亡量矣。
时岂豫知天下之福,而侥其报哉,诚其仁恩内结于心也。
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
孝宣皇帝时,臣上书言状,幸得下谦让不敢自伐,删去臣辞,专归美于组、徵卿。
组、征卿皆以受田宅赐钱,封为博阳侯,臣尊不得比组、徵卿。
臣年老居贫,死在旦暮,欲终不言,恐使有功不著。
子显坐微文夺爵为关内侯,臣愚以为宜复其爵邑,以报先人功德(《汉书·丙吉传》:元帝时长安士伍尊上书。)
黄鹄歌 西汉 · 刘弗陵
西京杂记曰:始元元年。黄鹄下太液池。上为歌曰:
黄鹄飞兮下建章。
羽肃肃兮行跄跄。
金为衣兮为裳。
唼喋
出入蒹葭
自顾菲薄。
愧尔嘉祥(○西京杂记一。《御览》五百九十二。古文苑四。《乐府诗集》八十四。广《文选》十四。《诗纪》一。又《初学记》三十引章、跄、祥三韵。《白帖》二十九引章、裳二韵。《御览》九百十六经章、跄、裳、祥四韵。《说文》系传足部𨄚下作汉宣帝歌。引章、𨄚二韵。《尔雅》翼三作汉武帝歌。引裳一韵。○逯案。鹄、鹤。古率通用。故此鹄或作鹤。又出入蒹葭句。葭字似与章、祥等不韵。惟检安世房中歌。寙与光、行、芒、章相叶。是歌阳混押。本有其例。)
奏请击龟兹 西汉 · 常惠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八
龟兹尝杀校尉赖丹,未伏诛,请便道击之(《汉书·常惠传》:宣帝复遣惠持金币赐乌孙贵人有功者,因奏请。)
使外亲上变事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六
窃闻故前将军萧望之等,皆忠正无私,欲致大治,忤于贵戚尚书
今道路人闻望之等复进,以为且复见毁谗,必曰尝有过之臣不宜复用,是大不然。
臣闻春秋地震,为在位执政太盛也,不为三独夫动,亦已明矣。
且往者高皇帝时季布有罪,至于夷灭,后赦以为将军高后孝文之间卒为名臣。
孝武帝时,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
今杀宽,后将复大恨矣」!
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宽者也。
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太中大夫胶西相,以老病免归。
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
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
孝宣皇帝时夏侯胜坐诽谤系狱,三年免为庶人。
宣帝复用,至长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
若乃群臣,多此比类,难一二记。
有过之臣,无负国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足以观矣。
弘恭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
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
由是言之,地动殆为等。
臣愚以为宜退恭、显以章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
如此,太平之门开,灾异之原塞矣(《汉书·楚元王交附传》:更生使其外亲上变事,书奏弘恭石显疑其更生所为,坐免为庶人。)
宣帝疏言得失 其一 西汉 · 王吉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二
陛下躬圣质,总万方,帝王图籍日陈于前,惟思世务,将兴太平。
诏书每下,民欣然若更生。
臣伏而思之,可谓至恩,未可谓本务也。
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时,言听谏从,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也。
其务在于期会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
臣闻圣王宣德流化,必自近始,朝廷不备,难以言治;
左右不正,难以化远。
民者,弱而不可胜,愚而不可欺也。
圣主独行于深宫,得则天下称诵之,失则天下咸言之。
行发于近,必见于远,故谨选左右,审择所使;
左右所以正身也,所使所以宣德也。
《诗》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此其本也。
《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
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独设刑法以守之。
其欲治者,不知所繇,以意穿凿,各取一切,权谲自在,故一变之后不可复修也。
是以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诈伪萌生,刑罚亡极,质朴日销,恩爱浸薄。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非空言也。
王者未制礼之时,引先王礼宜于今者而用之。
臣愿陛下承天心,发大业,与公卿大臣延及儒生,述旧礼,明王制,欧一区之民跻之仁寿之域,则俗何以不若成康,寿何以不若高宗
窃见当世趋务不合于道者,谨条奏,惟陛下财择焉(《汉书·王吉传》:又略见《礼乐志》)
宣帝疏言得失 其二 西汉 · 王吉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二
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
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聘妻送女亡节,则贫人不及,故不举子。
又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
古者衣服车马贵贱有章,以褒有德而别尊卑,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贪财趋利,不畏死亡
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于冥冥,绝恶于未萌也。
舜、汤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举皋陶、伊尹,不仁者远。
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至于积功治人,亡益于民,此《伐檀》所为作也。
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财,不宜居位。
去角抵,减乐府,省尚方,明视天下以俭。
古者工不造雕琢,商不通侈靡,非工商之独贤,政教使之然也。
民见俭则归本,本立而末成(《汉书·王吉传》:以为云云,又言云云。即前疏谓条奏也,今录于疏后。)
请删定律令疏 西汉 · 郑昌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三
圣主置谏争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
立法明刑者,非以为治,救衰乱之起也。
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
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
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无所弄矣。
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听怠,则廷平将招权而为乱首(《汉书·刑法志》:宣帝廷平,时汲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宣帝未及修正。)
极谏用外戚封事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六
臣闻人君莫不欲安,然而常危;
莫不欲存,然而常亡,失御臣之术也。
夫大臣操权柄,持国政,未有不为害者也。
昔晋有六卿,齐有田、崔,卫有孙、宁,鲁有季、孟,常掌国事,世执朝柄
终后田氏取齐;
六卿分晋
崔子弑其君光;
孙林父、宁殖出其君衎,弑其君剽;
季氏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并专国政,卒逐昭公
周大夫尹氏管朝事,浊乱王室,子朝、子猛更立,连年乃定。
故经曰「王室乱」,又曰「尹氏杀王子克」,甚之也。
《春秋》举成败,录祸福,如此类甚众,皆阴盛而阳微,下失臣道之所致也。
故《书》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孔子曰:「禄去公室,政逮大夫」。
危亡之兆。
秦昭王穰侯泾阳、叶阳君,专国擅势,上假太后之威,三人者权重于昭王,家富于秦国,国甚危殆,赖寤范睢之言,而秦复存。
二世委任赵高,专权自恣,壅蔽大臣,终有阎乐望夷之祸,秦遂以亡。
近事不远,即汉所代也。
汉兴,诸吕无道,擅相尊王。
吕产、吕禄席太后之宠,据将相之位,兼南北军之众,拥赵王之尊,骄盈无厌,欲危刘氏。
赖忠正大臣绛侯朱虚侯等竭诚尽节以诛灭之,然后刘氏复安。
今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蝉充盈幄内,鱼鳞左右。
大将军秉事用权,五侯骄奢僭盛,并作威福,击断自恣,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依东宫之尊,假甥舅之亲,以为威重。
尚书卿州郡守皆出其门,管执枢机,朋党比周。
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
游谈者助之说,执政者为之言。
排摈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毁而不进。
远绝宗室之任,不令得给事朝省,恐其与己分权;
数称燕王、盖主以疑上心,避讳吕、霍而弗肯称。
内有管、蔡之萌,外假周公之论,兄弟据重,宗族磐互
历上古至秦汉,外戚僭贵,未有如王氏者也。
虽周皇甫、秦穰侯武安、吕、霍、上官之属,皆不及也。
物盛必有非常之变先见,为其人微象。
孝昭帝时冠石立于泰山,仆柳起于上林,而孝宣帝即位
今王氏先祖坟墓在济南者,其梓柱生枝叶,扶疏上出屋,根插地中,虽立石起柳,无以过此之明也。
事势不两大,王氏与刘氏亦且不并立,如下有泰山之安,则上有累卵之危。
陛下为人子孙,守持宗庙,而令国祚移于外亲,降为皂隶,纵不为身,奈宗庙何!
妇人内夫家,外父母家,此亦非皇太后之福也。
孝宣皇帝不与舅平昌、乐昌侯权,所以安全之也。
夫明者起福于无形,销患于未然。
宜发明诏,吐德音,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皆罢令就第,以则效先帝之所行,厚安外戚,全其宗族,诚东宫之意,外家之福也。
王氏永存,保其爵禄;
刘氏长安,不失社稷,所以褒睦外内之姓,子子孙孙无疆之计也。
如不行此策,田氏复见于今,六卿必起于汉,为后嗣忧,昭昭甚明,不可不深图,不可不蚤虑
《易》曰:「君不密,则失臣;
臣不密,则失身;
几事不密,则害成」。
唯陛下深留圣思,审固几密,览往事之戒,以折中取信,居万安之实,用保宗庙,久承皇太后,天下幸甚(《汉书·楚元王交附传》:时上无继嗣,政由王氏。向遂上封事极谏,书奏,天子召见向,以为中垒校尉。)
复上奏灾异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六
臣闻帝舜伯禹,毋若丹朱敖;
周公成王,毋若殷王
《诗》曰:「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
亦言汤以桀为戒也。
圣帝明王常以败乱自戒,不讳废兴,故臣敢极陈其愚,唯陛下留神察焉。
谨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蚀三十六,襄公尤数,率三岁五月有奇而壹食。
汉兴讫竟宁,孝景帝尤数,率三岁一月而一食。
臣向前数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
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
异有小大希稠,占有舒疾缓急,而圣人所以断疑也。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孔子鲁哀公,并言夏桀、殷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此皆易姓之变也。
秦始皇之末二世时,日月薄食,山陵沦亡,辰星出于四孟,太白经天而行,无云而雷,枉矢夜光,荧惑袭月,薛女火烧宫,野禽戏廷,都门内崩,长人见临洮,石陨于东郡,星孛大角,大角以亡。
孔子之言,考暴秦之异,天命信可畏也。
项籍之败,亦勃大角。
汉之入秦,五星聚东井,得天下之象也。
孝惠时,有雨血,日食于冲,灭光星见之异。
孝昭时,有泰山卧石自立,上林僵复起,大星如月西行,众星随之,此为特异
孝宣兴起之表,天狗夹汉而西,久阴不雨者二十馀日,昌邑不终之异也。
皆著于《汉纪》。
观秦、汉之易世,览惠、昭之无后,察昌邑之不终,视孝宣之绍起,天之去就,岂不昭昭然哉!
高宗、成王亦有雊雉拔木之变,能思其故,故高宗有百年之福,成王复风之报
神明之应,应若景向,世所同闻也。
臣幸得托末属,诚见陛下有宽明之德,冀销大异,而兴高宗、成王之声,以崇刘氏,故恳恳数奸死亡之诛。
今日食尤屡,星孛东井,摄提炎及紫宫,有识长老莫不震动,此变之大者也。
其事难一二记,故《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
是以设卦指爻,而复说义。
《书》曰:「伻来以图」。
天文难以相晓,臣虽图上,犹须口说,然后可知,愿赐清燕之闲,指图陈状(《汉书·楚元王交附传》:元延中,星孛东井蜀郡岷山崩雍江。向复上奏,其辞曰。)
成帝甘泉泰畤问 西汉 · 刘向
 出处:全汉文 卷三十六
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
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祗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
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
祖宗所立神祗旧位,诚未易动。
及陈宝祠,自秦文公至今七百馀岁矣,汉兴世世常来,光色赤黄,长四五丈,直祠而息,音声砰隐,野鸡皆鸲。
每见,雍太祝以太牢,遣候者乘一乘传驰诣行在所,以为福祥。
高祖时五来,文帝二十六来,武帝七十五来,宣帝二十五来,初元元年以来亦二十来,此阳气旧祠也。
及汉宗庙之礼,不得擅议,皆祖宗之君与贤臣所共定。
古今异制,经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说正也。
前始纳贡禹之议,后人相因,多所动摇。
《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
恐其咎不独止(《汉书·郊祀志》下:初罢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木十围以上百馀。天子异之,以问刘向对。)